恩特雷里奥斯省参议院和众议院实施制裁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章 - 争议性行政程序和事项 艺术. 1.-竞争 - 一般原则。省高级法院将在单一案件中审理并解决因侵犯受法律、法令、法规、决议、合同、法案或任何其他规定管辖的主观权利或合法利益而引起的诉讼。具有行政性质。 第 2 条 -包括主题。在不影响前条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本守则规定的方式对其提出质疑: a) 当质疑是基于非法原因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发布的行为。 非法性的概念包括行为的权限、目的、意志、程序和形式上的缺陷、偏离和滥用或超越权力、任意性和违反法律一般原则。 b) 行政活动中与合同无关的行为。 c) 解决所有类型的国家工作人员报酬、退休金或养老金索赔的行为,但劳动法在这些方面规定的关系除外。 第 3 条-排除物质。他们将不受本法管辖: a) 行政审判、执行程序、驱逐、禁令和占有行动。 b) 征用试验。 c) 必须通过专门适用私法或劳动法法规来解决的问题。
d) 劳动协议引起的冲突。 e) 因公共行政部门的代理人、事物或事件因不遵守规定或与行政部门和政府之间建立的特殊合同或监管公法关系而没有发生时,要求赔偿的损失申请人以及个人在同一案件中 手机号码列表 向主管部门出示的材料。 第 4 条 -可质疑的行为 - 明确否认:为了促进本法规定的行为,有必要存在导致地位的明确行政决定。 a) 最终决定:这是根据所提出问题的是非曲直做出的决定,或者是待决的决定,完全阻止所提出的索赔继续进行的决定。 b) 导致地位的决定:这是关闭行政诉讼的决定,因为它是在用尽行政程序规则中规定的所有质疑手段后由最高主管当局发布的。 第 5 条-默示否认。行动也适用于默示拒绝的情况。据了解,以下情况属于默认拒绝: a) 一旦提出请求,在文件准备好解决后的 60 个日历日内仍未得到最终解决。